From :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1/10/27/10844-2752878.htm
〔記者顏真真/台北報導〕針對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7日初審通過「勞動基準法第28條條文修正草案」,規劃使雇主因歇業、清算或宣告破產,勞
工本於勞動契約所生之債權,有優先於抵押權、質權等擔保物權及一切債權受清償的權利,金管會認為,這不是解決雇主積欠工資問題適當方式,而是應改善及強化
勞基法有關「積欠工資墊償基金」制度,落實保障勞工基本生活需求。
- Oct 28 Fri 2011 14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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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院初審通過 欠薪列優先清償債權 金管會表態不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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